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

苏装行协(2018)09号

关于开展苏州市2017年度(第二十三届)家庭装饰 示范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

各家装施工企业:
为更好地开展创建放心消费城市活动,不断提高家装工程的质量和服务水平,让老百姓放心消费、满意消费,提升家装企业整体形象,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市2017年度(第二十三届)家庭装饰示范工程的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原则
企业自愿申报原则。凡参加“苏州市2017年度(第二十三届)家庭装饰示范工程”评选的项目,必须由企业按本通知的要求自愿申报。
二、参评资格和条件
1、申报企业必须是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会员企业;
2、申报项目必须是本企业自行承建的工程;
3、必须是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竣工的工程;
4、必须是一套完整的家居工程(包括卧室、客厅、厨房、卫生间及水、电);
5、必须经有资格的室内环境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工程;
三、申报资料及装订顺序
申报资料统一使用A4纸,半硬质封面,装订成册(不要使用塑料封面);申报资料一式二份(上报一份,自留一份)。
申报资料及装订顺序
1、申报表;
2、目录;
3、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会员证书(复印件);
4、《苏州市住宅装饰工程合同》(复印件);
5、工程图纸(不需要整套图纸,只要平面图及水、电布置图);
6、设计说明及所采用的新材料、新工艺、新技术介绍;
7、工程验收证明;
8、室内环境检测报告;
9、业主意见;
10、竣工后6寸彩照6张(卧室、客厅、厨房、卫生间等部位),照片要清晰,电脑打印图照无效,在照片下方附打印文字说明。
四、评审组织
1、成立评审委员会。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人,由秘书长郝萍担任;副主任一人,由副秘书长严小平担任;委员由郝萍、严小平、王正、李荣、曹成学五位同志组成。
2、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由严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成员:范红。
3、专家组成员由有关方面推荐。
五、评审程序
1、办公室成员接收申报资料;
2、办公室成员和专家组审核申报资料;
3、专家工作组现场查验工程状况:
⑴ 听取项目经理对工程情况的介绍;
⑵ 听取业主(使用人)的意见;
⑶ 实地查验工程状况并打分。
4、评审委员会听取专家组对工程查验情况的汇报;
5、评审委员会经质询、讨论、评议,以有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拟获奖工程名单,并择优推荐参加江苏省家庭装饰示范工程评选。
6、拟获奖名单在苏州市装修装饰网上www.szfdg.com(以下简称协会网站)公示一周,广泛征求意见。
7、根据征求意见,最后由评审委员会核准获奖工程,并在“协会网站”上公告。
8、协会发文表彰。
六、申报日期
自发文之日起至四月三十日。
七、评审纪律
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纪律如下:
1、申报企业应实事求是,不得弄虚作假,不得请客送礼,违者一经查实,取消工程的参评资格。
2、评委会成员、专家组成员应秉公办事,廉洁自律,不得收受礼品、礼金,违者取消评审查验资格。
3、协会驻会人员可担任实地查验联络员,但不参加评审打分。
联系人:严小平、范红
联系电话:65187981
 
附:苏州市2017年度(第二十三届)“家庭装饰示范工程”申请表。
 
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
二○一八年四月二日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抄报:江苏省装饰行业发展中心,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
抄送:各县(市)装饰(建筑)协会


苏州市2017年度(第二十三届)“家庭装饰示范工程”申报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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